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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:满庭春当代城:一业主私建阳光房被投诉 相关部门:属违建,责令拆除
来源: 仙桃周刊      时间:2023-09-01 09:14:03

近日,满庭春当代城小区多位业主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,该小区72栋2单元201业主私自占用公共露台搭建阳光房,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。他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反映,但违建建筑至今没有得到拆除。

居民:多次投诉无果

8月20日下午,记者来到满庭春当代城小区72栋2单元2楼露台处进行实地探访,发现201室外确实有一处私自搭建的阳光房,长约4米、宽约2米的钢架已经搭建完毕,顶部钢化玻璃只铺设了两边,中间部分仍裸露,旁边过道处还立着未铺设完的钢化玻璃。而此时该户业主并不在家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,一位正在小区内散步的72栋2单元业主王女士对记者说:“露台是公共区域,怎能私自搭建,这不是侵犯我们其他业主的权益了吗?如果都像他这样,那还有公共空间吗?”她告诉记者,小区内很多楼栋2楼都有一个50平米左右的露天阳台,而目前只有这户业主利用公共露台搭建了阳光房,“公共空间变成了私人的活动场所,其他业主就不能进入或使用了,非常不合理。”

而另一位知情业主告诉记者,201业主私搭阳光房一事已经持续很久,多位业主投诉至今没有取得实际效果。

随后,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方——第一物业服务湖北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了解情况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小区内肯定是不允许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的,假如有业主发生私搭乱建行为,物业公司将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制止。但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,如果业主不配合,只能上报到社区及办事处,请他们过来协调处理了。该工作人员表示,公共露台是属于业主的共用面积,绝对不允许搭建阳光房,针对72栋2单元201业主的行为,该物业已经多次上门制止,但因没有执法权,前期管控起来比较难。

当记者问能否提供该户业主联系方式时,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,她表示没有领导的批准不会将业主的私人信息透露出去。随后记者拨打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的电话,但打通后无人应答。

社区:每月都会上门协调

对于该户业主私搭阳光房一事,8月21日,记者来到满庭春社区居委会进行采访。一位工作人员回忆,今年的2月4日,小区物业在发现201业主搭建阳光房后,第一时间下达了整改通知书,并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协调沟通,但业主态度强硬,以害怕高空抛物砸伤自己和家人为由拒绝停工。随后,社区上报城管、干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。

两天后,在干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的介入下,该业主停止了对阳光房顶层钢化玻璃的安装工作,态度稍有缓和,表示后期会自行拆除,但一直这样拖着。“在业主答应自行拆除的情况下,是不允许强制拆除的,不管是社区工作人员还是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。”该社区工作人员说。

记者了解到,从今年2月4日至8月22日,事情经过6个多月之久,每个月社区工作人员都会上门沟通拆除事宜,但该户业主仍然抱有侥幸心理,以“工人今天在休息”“太忙了,没有时间过来拆”等诸多理由进行推脱。

相关部门:责令拆除

8月23日,记者联合干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、满庭春社区居委会、第一物业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现场,准备拆除违建阳光房。当天业主不在家,物业工作人员打电话给该业主时,他称带着孩子去旅游了,等到下周四才会回来。

干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私建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,严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,应予以拆除。但拆除工作还得等到业主回来才能进行。”

该负责人还表示,如果是害怕高空抛物,原则上可以搭个雨棚或者晾衣架提供便利,但占用公共露天区域搭建阳光房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,将会对此行为保持“零容忍”态度。为了杜绝私自搭建阳光房事件再次发生,下一步他们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。

对于该事件的后续进展,记者将持续关注报道。(仙桃周刊融媒体记者 詹成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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